【肉類驗收標準】
類別 |
項目 |
抽驗項目之合格標準 |
肉類 |
豬肉 |
1.重量:6公斤/箱 2.外觀:上肉—赤紅 ; 中肉—三層肉 ; 下肉—白嫩 3.灌水鑑別:上肉--淨重72﹪;中肉--淨重85﹪;下肉--淨重95﹪ 4.氣味:0.5﹪以下 5.鮮度:3∼5﹪以下 |
豬肉條肉 |
1.重量:50∼60公斤/半隻 2.屠體:完整 3.色澤:肉質潔淨無並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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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凍豬肉 |
1.重量:20公斤/箱 2.色澤:鮮紅
3.氣味:無異味
4.夾雜物:不得污損 5.微生物:一星期抽測一次大腸桿菌及生菌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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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狗 |
1.外觀:型態好 3.氣味:固有肉香 2.色澤:正常均勻 4.組織:結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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雞(鴨肉) |
1.重量: 2.外觀:不含雞毛、無灌水 3.色澤與鮮度: 新鮮無病體 4.氣味:無異味 5.冷凍雞:中心溫度 6.灌水鑑別:淨重75﹪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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鹽製臘肉 |
1.形狀:表面整潔 4.氣味:無惡臭味 2.色澤:皮面灰白色 5.蟲霉:無蟲霉附著 3.清潔:無污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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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腸 |
1.形狀:圓柱形 4.清潔:無汚物、蟲卵 2.氣味:有正常肉香 5.完整性:無破損 3.色澤:表面新鮮油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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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式火腿 |
1.外形:長短一致 4.清潔:無汚物 2.氣味:固有肉香 5.內容物:切面空隙數目在5個以下 3.色澤:正常 |
資料來源:中央標準局(1967∼1992).食物抽驗標準。